2018年我2次给安岳医保局打电话询问异地就诊如何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异地就医保持较高报销比例,得到了工作人员不同的回复(一个工作人员说需要医院办逐级转诊证明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表才可享受与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报销比例;而另一个工作人员则告知无需逐级转诊,只需有异地就医备案表才可享受与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报销比例),这使得人民群众医保报销缕缕受挫,导致了期间多数生病住院报销因办理程序不清只能按最低报销比例报销,人民报不到应报的钱且被支得到处跑。
2019年我再次根据安岳县医保局要求,在我父亲生病异地就医时进行逐级转诊。从成都市新都区城北中心卫生院(一级甲等)转诊到新都区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从新都区中医医院(三级乙等)转诊到成都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三级甲等)。这一程序不符合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程序。但2019年安岳医保局根据我提交的资料完成了报销,报销比例达到正常报销90%的要求。
2020年3月,我父亲入院10余天。我又按2019年相同的转诊方式进行就医逐级转诊。但2020年4月 3日,我同样将报销需交的转诊及入院出院资料交于办事大厅专管这块儿的工作人员。却被告知不能在安岳县医保局报销。只能回乡政府报销,且报销比例极低。
那么,请问,报销程序是固定的还是变动的?医保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能满足人民办事需求?2020年采用与2019年相同的方式进行异地备案及转诊就医,为什么2019年能报销,而2020年不能报销?请督促医保局给我一个可信服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