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手续和证件才能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提供以下手续和证件: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房屋新编地址证明原件(在房屋所在社区开具此证明);
3、原夫妻双方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需原夫妻双方本人持以上证件到房屋所在地房产过户机构办理。
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犍为县房地产管理所,咨询电话:0833—4234766。
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