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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双流区规划局针对万锦城小区规划不合理不处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3-31 10:47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百忙之中打扰您了,实属无耐。我是双流区华府大万锦城小区一期的业主,我们小区原规划的一二三四期都是高层,是个整体互通,一期最先建,现已交房了,入住率也很高了。三四期后建,二期还未建。三四期在一期已售部分房后,开发商改了规划,改为了洋房别墅,意义上打破了原规划的整体计划。因现别墅这里现在基本修好了,四期是邻近一期的。四期为了方便管理在两期相界处修了铁门,防止一期的业主进入,但是却在四期边界上修了两个车库口子过一期的内部道路(消防通道)。因四期后期的规划变化实际意义一四期就不存在整体互通了。也就是一四期人和车辆都不能过彼此界线。但是自然规划局仍然拿互通来说事,刚开始承诺一期说规划局这点没有规划合理,给予对两个车库口子处理,优化,四期车子不过消防通道,不给一期带来安全隐患。在车库口子那里修路障,平时锁住。只有特殊突发情况(或者火灾)时才作业四期车辆应急逃生出口(有录音为证)。但是岂今为止,并非如此。两个车库口子分别立了牌子(一个写着出口,一个写的进口),车辆在小区内穿实属太不安全了,经常很多老人带小孩在小区里面玩,万一有一天出现事故,试问谁来担此责?做事不是应该防范于未然吗?此事从去年9月份我们一期为主就一直求助政府部门出面帮忙解决,住了近两万人的小区,共两个大门口,还唯一一个能使用。而且很小,现在还要同其它另个一期共同用。还没有独立的人行通道。双流区自然规划局来看了很多次也承诺了很多(有录音为证),到现在却一样没有实现,请问双流区自然规划局作为行政部门这样的做事风格怎么让老百姓信赖?真的很寒心。望书记大人能为民作主,感激不敬!

 

 

                                                                                                                                                                                                     万锦体一期业主敬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4-10 16:17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一、关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情况。经核实,留言人提到的万锦城项目为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其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及规划调整均为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批准实施的规划设计方案符合规划条件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目前,项目一期及三、四期的住宅部分已经规划验收,留言人提到的四期别墅实为多层住宅,至于项目内部车行道是否供机动车日常通行使用、一期与四期是否共用出入口、一期与四期是否采取互通管理、项目交付使用后是否可以进行改造等问题均属于项目物业管理范畴。若留言人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的合法性存在异议,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规划档案管理处查询有关档案。二、关于相关问题协调处理情况。2019年9月8日,协和街道牵头在万锦城项目售楼部召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交局、万锦城项目建设单位及部分业主召开了协调会,对部分业主提出的关于项目西侧人行通道改造的诉求进行了答复,议定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人行道改造提供技术指导,由区住建交局对改造工作的物权执行程序提供指导。9月10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万锦城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针对小区出行实际情况,商请建设单位同业主积极协商、及时制定改造方案供业主按《物权法》有关程序决议后予以实施,以进一步方便业主实际出行需求。9月19日,区住建交局牵头召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万锦城项目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及我局在原房管局办公楼召开了万锦城项目改造协调会,就建设单位提出的人行道改造方案进行了研究,并明确要求建设单位须协同业主严格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通过改造方案后按程序进行改造。2019年9月27日,协和街道牵头召集区住建交局、万锦城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50余位业主及我局在万锦城项目现场就部分业主提出的“近期开发商私自将万锦城1期停车场附近区域的围栏拆除,使万锦城1期的部分区域与万锦城4期共同使用,更改了小区的区域规划”等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对部分业主提出的疑问及诉求再次进行一一答复。2020年1月7日,原协和街道牵头召集区住建交局和我局现场办公,同部分业主和业主方邀请的律师,就部分业主提出的项目一、四期物业管理及部分改造方面的诉求达成一致意见:“1、由一、四期业主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授权书的方式各选出三名业主代表;2、业主代表在两个工作日内收集对一、四期管理有关诉求并提交建设单位(成都信腾投资有限公司);3、建设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拿出书面改造方案,经双方业主同意并公示公告无异议后,60日内完成改造工作;4、改造完成前,一、四期业主互不阻碍。“目前,万锦城项目建设单位已完成初步改造方案,但因一期暂未按达成意见选出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授权的三名业主代表,改造工作暂时无法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推进。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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