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父母在遂宁市蓬溪县天福镇,我我弟弟的户口已经迁到成都市双流区,遂宁那边只有我父母两个人的户口,现在就想把我妈(我妈已满55周岁,在成都有房)的户口迁到成都双流区来,我咨询了政务中心,要求提供的材料其中有:亲属关系证明,但是我到遂宁蓬溪县天福镇派出所去开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我,自2016年开始已经不再开亲属关系证明了。所以我现在就不知道怎么办了,就想问一下,这个怎么处理。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于2020年3月31日下午16:40分电话联系您,在了解您基本信息的后,告知其: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成公发[2017]190号文件第十章第六十九条第三点亲属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公证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等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在询问您有没有以上材料时,您告知其家里有之前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的户口簿,工作人员告知您可用此户口簿作为亲属关系证明办理母亲投靠您。以上情况于2020年3月31日16时40分电话(85722153)联系您,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