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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不公平。区别对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3-28 03:5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昭觉县库依乡拉洛村阿洛乡50号的村民阿布阿西身份证513431198003184622。1 之前的《停工通知书》和《拆除房屋通知》是礼州镇政府的相关人员在说发了的,但我们家没有接到过任何文件和纸质文件,他们执法不公平对待,区别对待的行为令我们深感痛心。故,礼州镇政府的执法行为我们深感不服。2 与我们家先后和同时修建起了新房屋起来,同样没有依法申请建房和办理好相关批建手续。为何只认定我们家是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只折除我们家的新建房屋??公平 何在???公理何在???   你们说发现有人修房子了会一起制止?为何人家现在还在修,而且都修完装修了为何不制止?公道何在???致我们家成为特别贫困户。试问,你们的行为是致贫还是扶贫、脱贫?    3  综上所述,我们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人民,我们特向各级领导和监督执法部门写来此份信访材料,请求各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们能引起高度重视并派员来当地查清事实后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地处理好此次拆除我们家房屋之事,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为谢!     信访人员:阿布阿西。 联系电话    155 8348 238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礼州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4-13 15:20

阿布阿西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是凉山州昭觉县库依乡拉洛村的村民,于2019年自发搬迁到礼州镇白沙村4组。白沙村村组干部在疫情防控摸排中,发现您及另外两户自发搬迁农户侵占河道、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同时经镇、村、组干部多次上门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你们3户不听劝阻,依然在疫情防控期间抢修抢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和凉山州进一步规范自发搬迁农户管理工作中“2015年12月31日以后不允许新增一户”的相关要求。2020年02月28日礼州镇党委、政府联合国土、水利、城管等相关部门,对阿布阿西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同时对其他2户户违法建筑一并进行拆除。礼州镇党委政府将继续加强国土资源保护工作,依法对“两违一毁”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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