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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疫情期间迟迟不发放工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wqxzp2020  2020-03-26 15:03 已回复

您好!

我是一名在社会组织工作的社工!我在2019年12月经面试进入到成都某社工机构任职,当时老板给我口头承诺的是实习期三个月左右,我从2019年12月10日正式开始工作,期间我询问过行政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我的双证,行政人员表示不用,从那之后我就一直在这家机构任职。

受疫情影响,机构迟迟没有通知复工,负责人也只有一次在群里通知延迟复工,并没有对大致的复工时间,以及二月的薪资发放做出解释。在3.12日时我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我准备复工,但是因为我身体抱恙就申请请假一周,并向我的老板申请请假,当时他以没有正式复工,只是有部分人员补资料为由告知我继续在家休息。并且我在3.16日帮助同事补了资料(有工作痕迹)。

3月23日,我询问负责人及法人复工时间,法人说有情况需要确认,迟迟没有给我答复,并且告诉我别的员工告诉他我辞职了,没有安排我的工作。第一,我并没有给他提出任何辞职申请,第二,这之前我并没有收到他的辞退通知。

3.25日我询问他具体我的复工时间及二月工资发放(原本定于每月十号),他没有回复。3.26日跟我电话联系,他告诉我原本计划是以最低生活标准补贴给我们,但是一直强调机构亏损以及最低工资补贴对机构造成的开销,一直未正面的回答我的问题,并且多次暗示我别的机构每月发放工资。但是别的机构已经很早复工,对员工造成的损失较小,我们已经两个月每月收入,法人没有任何答复。

我提出我不能接受一点补贴都没有这种形式,并且告诉他,我工作满了一个月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他态度极其嚣张,告诉我那就通知我没有通过实习期,让我去告他。

没有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且因为不想支付工资就随心开除员工,真是罪不可恕!除了我,还有另外两位同事也是这样的情况。他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在外开设社工机构,出尔反尔毫无担当!藐视法律!

我希望我的事情解决如下:

方法一,按照不低于成都最低生活补贴标准70%来支付2.3月的工资;

方法二,对我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工作期间按照双倍工资补偿。

社会主义制度下并不允许这样的无赖,仗着没有合同就随意开除员工,况且还是社工组织,这样的组织,这样的管理者凭什么赚政府的保障资金!真是令人作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3-27 10:1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表示您会和您的同事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如不能达成一致,您会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3月27日16时1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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