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单身在石人小区只有一套四十几平米的房子,现在因工作和生活需要想买套大房子改善一下住宿环境,居然被告知没有购买资格。说要买房只有卖了老房子再去买。请问各位领导,我卖了房子到哪去住?新房从购买到交房入住起码要三年,你们准备让我租房子住三年吗?租金你们政府承担吗?真实奇葩的规定!你们这些政客只会拍脑门,你们真的为我们老百姓的疾苦着想过吗?为人民服务就是让人民没任何自由权利? 强烈要求取消这些严重阻碍社会主义人民福祉的规定!难道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让我们一辈子只能住脏乱差的老小区小房子?你们权贵就能住大平层花园洋房?
赖雪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您目前单身,现名下有一套住房,咨询您是否还可以在成都市购买一套住房。我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切实支持合理住房需求。2018年5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规定。您的情况为单身居民,所以不符合11区购房资格。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统筹研究,进一步提升因城施策能力,努力满足市民多元化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