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龙东路至西江西路跨绕城连接线长1.7公里为新建道路:招标中标公示的内容灵龙东路至西江西路1.7公里都是规划25米宽的市政道路修建(详见附件图片)。现在却变更为其中1.2公里按照路基8米宽农村道路标准修建,0.5公里按照25米宽市政道路建设。而且8米宽的农村道路修建,作为大运会整治建设专用8大交通项目之一,肯定要高标准建设(美化、亮化、绿化、硬化)来向世界展示成都的魅力,但现1.2公里不按招标及中标要求25米宽市政道路修建,而是按8米的农村道路修建。一是无法满足城市规划发展需求,二是无法满足人出行交通问题,三是环境交通道路差有损成都在国际上的形象。
然而有关部门答复(祥见附件图片);答复理由是无法满足《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我想请问一下整个项目报备、规划、设计、项目资金预算、环评、招标、中标这么多环节难道不知道此条道路是跨绕城连接线,要在经过环城生态区内建设,项目名称一直都命名是“灵龙东路至西江西路跨绕城连接线”,为什么到施工环节却改变成农村道路修建,不按原规划设计及招标要求施工,就是典型的“占用财政资金,偷工减料”吗?难道环城生态区内就不能修建道路吗?那么多条绕城内外联通的道路如何修建的呢?城市难道就只能在绕城内发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