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龙东路至西江西路跨绕城连接线长1.7公里为新建道路:招标中标公示的内容灵龙东路至西江西路1.7公里都是规划25米宽的市政道路修建(详见附件图片)。现在却按照1.7公里道路中1.2公里按照路基8米宽农村道路标准修建,0.5公里按照25米宽市政道路建设。而且8米宽的农村道路修建。作为大运会整治建设专用8大交通项目之一,肯定要高标准建设(美化、亮化、绿化、硬化)来向世界展示成都的魅力,但现1.2公里不按招标及中标要求25米宽市政道路修建,而是按8米的农村道路修建,一是满足城市规划发展,二是无法满足人出行交通问题,三是有损成都在国际上的形象。
然而有关部门答复(祥见附件图片);答复理由是无法满足《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我想请问一下整个项目报备、规划、设计、项目资金预算、环评、招标、中标,这么多环节难道不知道此条道路是跨绕城连接线,要在经过环城生态区,项目名称一直命名也是“灵龙东路至西江西路跨绕城连接线”,为什么到施工环节却改变成农村道路修建,不按原招标要求施工,就是典型的“占用财政资金,偷工减料”吗?难道环城生态区内就不能修建道路吗?那么多绕城内外连通的道路如何修建的呢?城市难道就只在绕城内发展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经开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灵龙路至西江路跨绕城连接线项目原规划为25m宽的市政道路,属大运项目,工期紧张。项目业主已按EPC模式进行了招标,确定了设计和施工单位。但在区规委会研究时,提出该项目位于环城生态带内,两侧无城市规划,加之建设的大运村至主场馆道路与该道平行,为节约投资,议定按农村道路标准建设,作为连接西河、十陵的另一条通道,并作为大运期间交通的备用通道。业主按照农村道路标准建设,对施工单位按实结算,不存在“占用财政资金,偷工减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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