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涌泉街道辖区内浩旺路的商家,在2019年10月16号与浩旺集团签定了厂房租赁合同,合同从11月1号生效。今年2020年3月18号政府张贴了拆迁公告此片区要拆迁,我公司就无法经营了,正在处于装修期间。我从入场到收到公告一共都才不到5个月,用去大笔资金200多万,主要是时间太短了都还没有营业啊!浩旺集团这次是真的把我骗惨了,望领导帮帮我们找个说法嘛,谢谢。
马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涌泉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项目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您所属的企业与浩旺集团于2019年10月签订租赁协议,现厂房正在进行装修并未营业,但该区域已发布公告并开展拆迁的问题。经调查,浩旺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补偿对象为构筑物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您公司与浩旺集团签订合同属于市场行为,请与浩旺集团协商解决。
工作人员于2020年3月27日15时21分与您电话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涌泉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