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成都市一医院医保办结算出院医保,医保办的工作人员吕华自行登录医疗系统将出院证打印出来,并在医生签名一栏替医生签上名字。请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什么法律风险?
您好,经核查,疫情期间我院收治的新型冠状病毒疑似患者,出院时均暂未结账,现按国家要求进行结算。为了避免病人疫情期间来医院隔离病区找医生开出院证而引起的交叉感染风险,故简化流程代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