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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行政侵权侵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3-24 13:37 已回复

请上级废除行政违反政策法律,违反“信访条例"第32条1项规定,利用违法制造信访事件死不悔改的答复,戏耍信访程序空转,不依法解决问题,贱踏党纪国法,阻止依法有据信访问题,永久不能依法据实解决的官僚恶习制。望“以事为根据,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纠错。针对信访诉求合法证据证明的合法事实,依法据实解决信访问题!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和平村1社25号户吴定华诉::该社原始农村户籍,被公安捏造再婚迁出,2009年非法注销。造成农村住房130㎡,1999年二轮长期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能依规换证,剥夺该社人身财产合法权益近百万元被侵占问题。请上级依法纠正。遭行政2019年出示违反政策法律的答复,表示支持侵权侵财。为此不服,再请针对本人诉求证据证明的合法事实,重新答复,并督促肇事者部门纠错解决诉求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4-02 17:08

吴定华同志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四川省公安厅信访终结委员会已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了《四川省公安机关信访事项终结决定书》(川公(信)终字〔2019〕1号),并向您进行了告知。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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