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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泰合新光华府物业扣车收罚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3-19 20:05 已回复

今天在小区把摩托车开到地下室,因车上又重物,所以把车停到地下室电梯侧。后来下去看发现车已经被物业拖走,找物业他们是怎么必须交50元钱拖车费,不然车就取不走。我想问一下咱们政府部门,物业有资格拖车且收取拖车费吗?合法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3-24 14:00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反映“泰合新光华府物业扣车收罚款”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再次进行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3月19日业主聘请的装修工人将摩托车停放至小区4栋负一楼门禁出入口出,物业因劝阻无效后将摩托车移至非机动车停放点,并收取50元拖车服务费。我局工作人员已责成物业公司将该费用于3月20日退还给业主,并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相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切实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工作。
我局于2020年3月25日15:37电话联系您,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认可。
特此回复。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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