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和消防栓凸出来在门背后,2019年12月30日交房延期到2020年6月30日在疫情期间不付违约金。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石洞龙驰金都消防设施和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房屋买受人代表提出的“交房时间与违约金”问题
经调查核实,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龙驰集团)与房屋买受人在《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下简称《合同》)第十八条中就交房时间进行了明确约定。其中部分《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前,部分《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前。
对《合同》约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已构成逾期交房,龙驰集团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责任,并承诺在房屋交付后30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对于《合同》约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交房的买受人,因约定的交房时间尚未届满,龙驰集团不存在应承担支付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二、房屋买受人代表提“消防栓(主管)位置”问题
房屋买受人代表提出消防栓(主管)安装位置不合理,经调查核实,龙驰集团龙驰金都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并未处于交房状态,龙驰集团将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图纸进行修建,并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也将严格按国家消防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交付。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