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家住在贡井区莲花镇杨家村,家中长辈想修建一条连接村道的入户公路,主要是考虑到出行不便,家人生病时不能通车不便就医,家母也于前段时间因就医不及时去世,且房屋处于林地边缘,夏季即将到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利于救援。此公路长度约300米,需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当前已与涉及农户协商同意。我想了解政府政策上是否允许修建?是否需要审批,又该那个部门审批,权限在区里还是省里?我查阅了四川省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修建标准和审批程序的通知》、农村公路户户通基本政策等信息,总体感到党中央是大力支持地方建设的,各级政府是担当作为的,切实让广大人民共享了改革成果,也正因如此,我们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并遵守党的政策,但这些法规内容中对入户道路修建具体要求说得不是很细,所以才有此一问,只想了解相关政策,避免违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