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白石村的农民,天马玻璃厂搬迁占了我们的土地,现在政府计划是给我们买保险,或者赔4万块钱左右一亩的补偿方式给我们,但是政府把我们的土地卖给企业却是100多万一亩,请问书记,这个合理吗?
网友,你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天马玻瓶项目是我市招商引资项目,也是四川省重点实施重大工程,该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性质,以招拍挂方式取得,起拍价为10.6万元/亩,并非您所反馈100多万一亩。2019年政府征用沱牌镇白石村、桑树林村部分土地用于厂区建设,征地补偿严格按照《射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执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射府函〔2014〕118号)文件规定实施执行;社保购买也将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规定实施办理。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