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向义镇水口村村民,我家是土地双挂钩搬迁到新农村的村民,在搬迁前以经开通天然气,并使用多年,现搬家到新农村去天然气公司要求开通天然气,天然气公司告知要交750元的费用,对次费用我咨询向义镇府,政府告诉我,在搬迁的时候镇府是给了天然气公司搬家费的,是要求天然气公司把气管接到然气灶前,能够使用。现在天然气公司要再收农民的钱是否合理。现在已经有一些人已经交了750元,都是安一户750元来交的,据我了解许多家里用的天然气管子都不是一样长,收的钱却是一样,我了解到的是在城里,入户的天然气管是安多少钱一米来收钱,不是安户来收。《但不是一家然气公司》。对次问题也咨询过镇府,镇府告知天然气公司的定价是市场价,收多少是天然气公司说了算,物价局无法监管,他们的收费是合法的。对此无法理解,同是一种企业为什么有的有标准,有的没有,难道在中国还有镇府无法监管的企业吗?以上俩点希望有关领导给于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