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关于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我是崇州的户籍,在高新区工作满一年了,没有办过居住登记证明,但是几年前办过暂住证,暂住证可以算是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吗?还是必须要居住登记证明?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监护人是成都户籍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提供身份证即可,还须提供中心城区劳务合同、成都社保满一年、实际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租房的须提供租赁备案凭证)。
以上情况已于3月12日14点20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