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岳父一家户口原籍属于内江威远县农村,最近几年内陆续迁入成都市简阳市城镇。岳父年老体弱,病多身体差,每个月领100元的城乡居民社保,生活捉襟见肘,年初子女们商量共出资金跟他买成都市城乡居民超龄人员一次性补齐个人账户社保,那样超过70岁的他可以每个月领到1千多至2千元左右,解决基本生活保障,老有所依,病能所治。
可是当我们凑足了资金准备办理手续时候被告知,凡是在外地领过100元的城乡居民社保金的人员,永远不能在另外的城市办理同等级社保,就是说我岳父永远只能每个月领100的内江城乡居民社保,我们真正难以理解,希望政策能人性化,更合理化,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有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