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崇州市 » 土地确权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咨询】土地确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请说再见啊  2020-03-08 17:41 已回复

崇州市锦江乡余塘村,土地确权的事情一直没有落实,之前有群众已办理好相关手续,但乡政府没办,说是有原因??想问问土地确权的事情是必须经由乡政府办,还是说乡镇府有权利能阻止农民办土地确权的事情?希望有关部门能解惑,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3-11 11:22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于2011年完成。您反映的个人宅基地确权颁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四十条:“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和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五)其他必要材料。”之规定,建议您备齐以上资料后,向崇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