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疫情期间闭店了,放了接近一个月的假,要求我们员工放假期间按照事假提报流程,2.20复工了,我们上班之后,公司领导口头通知,工资按照小时数发放工资,现公司又口头通知我们在上班期间的工资还要打八折,而且1月我们的法定假日,额外补贴工资全部未发放,并且未出任何通知是否发放,何时补发,我想咨询以上公司是否合法,又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劳动争议问题,仲裁委无法依据单方面陈述做出判断,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若选择仲裁方式可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现场申请仲裁。锦江区仲裁委受案范围为:在锦江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单位实际所在地在锦江区的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可先拨打电话了解立案流程及受理条件,谢谢!(锦江区仲裁委联系电话:86753565)
工作人员于2020年3月9日下午与您电话联系,核实具体情况后,向您告知了法定维权途径,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