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宜宾 » 江安县 » 拆迁过渡费无故减少,不到签字确认的3分之1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求助】拆迁过渡费无故减少,不到签字确认的3分之1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3-06 09:57 已回复

我是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人,2018年土地被拆迁修锂电池厂,政府让我们签字确认,里面有一项过渡费,是用于得到赔偿房前政府的补贴费用,根据原有房屋面积计算是一年6000零几十块钱,2019年一年没有打款过渡费,2019年末让去签字说打半年的,2020年3月6号9点收到过渡费1009元,且写明是7~12月阳春镇过渡费,我想问2019年1~6月的过渡费政府为什么没给,7~12月的3000零过渡费到农民手中为什么只有1009块了?希望政府能关注并帮助解决一下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安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27 11:11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为了更好地解决你们的问题,建议你们主动与阳春镇联系,联系电话:0831-2840052。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