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19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租住在武侯区南桥新居A区,于去年八月刚工作时与成都悦丽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住房合同,该公司法人是郝帅。房屋是押一付三,并且按季度交的房租,2020年第一季度的房租和第二季度的房租我们租客已经付清,然而悦丽屋经纪公司并没有将房租付给房东赵先生,已违约一周,并且对房东赵先生置之不理。房东赵先生因此强制要我搬离,疫情当前,基本上也没有收入,生活已经非常艰难了,对于这样的坑害真的感到非常难过和绝望。我是四川人,成都更是我向往已久的城市,本以为自已可以通过不断的努力在这里发光发热,但成都美丽屋的行为折断了我刚启航的风帆,请求领导为民做主,能让悦丽屋房地产经纪公司立即付款给房东,非常感谢!!!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收到,首先感谢您对华兴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调查,您的房租是付给了成都悦丽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为锦江区锦东路568号,现公司未将房租付给房东,建议您向锦江区相关部门反映此事,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建议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