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各位四川领导:
我是一位来自成都皮鞋厂的工人,我是从1月20日从成都回到遂宁船山区岳父家,共计三人,我与老婆/和孩子,因疫情原因,于2月26日在遂宁船山区桂花镇办理健康证通过,给与2月27日回宜宾到筠连回巡司老家,因遂宁汽车晚点,于15点30分上车出发,到筠连县巡司老家时,以是夜晚21点半左右,到家就给我我们村组长发信息。组长叫我第二天去村委会,我9点去了什么没做就强制叫我隔离。从2月28日开始到今天3月4日每天来测量两次体温,从没一天超过37度,厂里于3月8日复工,现在这里又不放行,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此致
敬上
廖元超: 谢谢
网民朋友您好:
经调查了解,当时的疫情措施是全国所有人员居家隔离,不进行聚集性聚餐,不串门。但是出门务工是可以的,没有强制不能出门务工,而且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政府还鼓励外出务工,只是为了疫情防控,鼓励尽量选择宜宾区域务工。根据疫情情况,疫情防控政策也在不断调整更新,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感谢您的来电。
筠连县巡司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