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向旭峰,持有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岗位名称:土建质量员,近日,本人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到有一在建项目,项目名称:四季花城。项目地址:大英县柑子园,本人在此项目角色:质量员。参建单位:四川杰辉建设有限公司,在网上查询到此单位地址是: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3栋B座7楼5号。本人从未在四川杰辉建设有限公司任职,也从未在大英县工作过,有理由相信是此单位非法盗用本人证书。我无法与此单位取得联系,恳请贵局建管科核查,并予以撤销我在此项目上的质量员职务。谢谢。
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你在四川杰辉建设有限公司应聘时间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于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担任该公司四季花城项目的质量员,期间为该公司正式员工。因为疫情原因实际解除合同时间为2020年3月6日,不存在非法盗用信息的情况。因已解除劳动关系,县住建局已督促公司将个人信息进行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