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于2019年10月20日反应新津县中医院门口一位中年妇女违法收取停车费之事是由新津县公安局单位给予的回复但是并没有得到任何解决,我于2020年2月27日送家人前往新津县中医院坐院,由于疫情原因医院内部不允许停靠车辆,于是我把车辆停靠在医院大门后对面,我办理完入院手续准备驾车驶离的时候,以前哪位违法收取停车费的中年妇女让我给她5元停车费,当时我说这里不应该收取停车费,她不听,还说不给就不让我离开。然后当时我还有别的事情,就把钱给她了,然后离开了。希望各单位关注此事,真的无法无天了。希望各贵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希望她能得到相应的处罚得到法律的制裁。
针对来信人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当即责成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老中医院大门的道路属于一条已废弃的断头路,路边没有规划停车位。虽然中医院内部设有停车位,但一些前来办事和看病的人为了省钱省事,便将车辆停放在医院外面的路边。而路边也有人在此收取停车费(属于乱收费)。因收费问题不实公安管辖范围,我局只能将此事当做是一般的纠纷进行处理。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辖区派出所将会同当地社区负责人一同对该问题进行协调,对乱收费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以后不得在收取停车费。我局交警大队也将在此路段设置警示牌,警示车辆不得在此乱停乱放。同时要求中医院进一步规范内部停车秩序,尽量满足车辆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