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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求助 国泉菜市一位年迈商贩的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3-01 19:20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

   你好,我是国泉菜市(东山店)的一位摊贩,从菜市一开张我就进入了该市场,一直到现在。现在正是续租下一年摊位的时刻,可是国泉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市场管理人员通知我们不给我们续租了。我们主动与市场管理人员进行多次沟通,均无结果,且每次去找他们交流他们都是一副爱答不理并且推卸的态度,两句话就将我打发了。现在摊位即将到期,他们直接说让我们走人,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其自由安排。我们说让他们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他们却说凭啥子给你解释。并且说到时候我们不走,他会找人帮我们把东西弄走。

     续租时间就在这两天了,我们也跟管理人员沟通了没有结果,他们是诚心为难我。我今年已经57岁了去年下半年还出了车祸,大腿做了手术,现在走路都不利索,我孤身一人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未必有,我个人参加的社保也没有买完,这些都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可是市场这样一弄,完全断了我的生活来源,让我生存都是问题。所以,实在是没有办法,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来寻求帮助,希望相关政府或公司能帮我解决我所反应的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3-02 09:0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摊位不续租相关情况,经核实,您经营的东山店T1-5水果摊位合同签订人为田赛某,根据《国泉菜市摊位(商铺)租赁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乙方违反合同,将承租摊位(商铺)转让、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其承租的摊位(商铺),保证金与已缴纳的租金不退还。由此造成摊位(商铺)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合同签订人和您存在上述事实,并且在日常经营中,您多次不服从市场管理,故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秉承着国泉菜市“为民、便民、惠民”的经营宗旨,综合考虑您身体原因及家庭情况,给予您三天处理余货,停业五天整顿摊位卫生后,由实际经营人签订续租合同,后期经营中必须服从市场管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3月3日16点18分与您在东山店市场管理办公司现场沟通,您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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