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简阳市高新东区董家埂乡人,我是外地非农户,嫁给老公满八年了,我们没有住房,没有固定工作,我又是贫困户,现在跟公婆挤在祖传的古董级危房里。去年家里开发,我们了解到像我这种非农户要想享受安置房,就必须房屋确权,这样我老公就有房子的份额,那我作为他的妻子就能享受安置房补偿。可是我们去了新民办事处,那边说董家埂房屋确权已经封了,办理不了,我真的好伤心!我没有想过要土地分红,我只想有房子住,因为现在的房价我根本买不起啊!我和老公不想签自愿搬迁,可是公婆瞒着我们把字签了,他们的理由是我们小老百姓抵挡不了政府的力量,大家都搬走了,就会给我们断电,断路,两个花甲之年的老人也是害怕才签的字。那像我这种情况的人就真的连哭的地方都没有了吗?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董家埂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公婆是董家埂镇陈家沟村1组村民,陈家沟村1组已于2019年上半年实施整组自愿搬迁,项目启动时您公婆的房屋产权证持证人是您公公,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文件第二十三条“征收土地房屋拆迁户的下列人员纳入住房应安置人员范围:(五)与房屋产权登记人系夫妻关系且在他处无住房或宅基地的配偶”,综上,您在陈家沟村1组整组搬迁项目启动前房屋产权持证人未更正为您丈夫名字,即使您满足在他处无住房或宅基地的条件,您仍不应纳入此户住房安置人员。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2月27日13时15分,与您联系并告知,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