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2014年2月发行的,本是执行5年,按理说2019年2月就应该到期,2019年政府又说继续延用一年,2014年房价3000多,2019年房价便宜的都是6000多,现在2020年了如果依然按照14年的方案执行是否合理?新的补偿方案何时才能出?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由于彭府发〔2014〕3号文件到期后,省、市暂未出台新的补偿标准,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彭州市人民政府90次常务会议研究,补偿标准继续适用,若省、市出台新的补偿标准,我市将及时进行调整。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