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新鲁镇石桥乡五村村民汪洪春,书记告诉我,本月二十五号至月底要拆出我家老房子,请问拆出是政府政策吗?不经本人同意可以拆吗?拆出有补助吗?
汪洪春:
您好!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当前我县土坯房改建政策是根据《三台县农村土坯房改建实施意见(试行)》(三委办发〔2017〕8号)来执行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的“一户多宅”土坯房,必须依法拆除。
具体补助政策为:农户拆除唯一住房土坯房的,可以采取新建、购买、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其中新建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对采取小集中方式新建住房的,通过土地双挂、幸福美丽新村等项目给予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在县内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每平方米补助100元,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5万元。父母与子女合住、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在完善相关协议后给予0.75万元补助。 对“一户多宅”的认定以2017年1月1日户籍为准。
根据您留下的联系方式(15928601389),我单位已与您取得联系并作出答复解释,您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我单位电话(0816-5592419)进行咨询。
感谢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三台县新鲁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