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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关于人口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2-17 12:55 已回复

我家住双流区公兴街道,在2010年由政府牵头拆迁,并得到妥善安置,我们是2012年底拿的房子,2013年初有的小孩(新生儿),。但我们生产小组人均仍有超过3分土地未占完,2016年下半年土地才占完,并且我家小孩已分得补偿款,请问这种情况,我家小孩是算正常安置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2-21 14:56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怡心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为新增人口安置问题,根据现行政策,以户为单位安置过的,其增加的新增人口不再安置。以上情况于2020年2月20日15时01分、15时33分用座机028-85716419与您电话联系,您电话无人接听。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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