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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村组长公权私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2-15 20:08 已回复

简阳至芦葭的公路,英明村六组,原村组长私自占用两个社保名额,给自已夫妻买,他夫妻俩50岁不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2-19 13:49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芦葭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从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因简仁路改道、天府国际机场坡线以及防洪渡汛等项目,征用英明村6社集体土地面积75.6978亩,分配参加农转非社保名额46个。经英明村6组组长黄某组织召开户代表大会讨论,形成了“按占地面积1.4亩的标准参加农转非社保,占地面积在0.6亩以上1人可参加农转非社保,占地面积在1.9亩以上,2人可参加农转非社保;面积不足部分或超出部分按照12240元/亩进行差补”的农转非社保名额分配方案。在社保名额实际分配过程中,黄某占地0.6亩,按照分配方案,黄某家仅能参加农转非社保1人,但黄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为黄某本人和其家属均办理参加了农转非社保。我镇纪委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七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鉴于英明村6组组长黄某为非党员,建议先给予其责令辞职的组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由英明村村两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英明村两委于2019年9月5日在英明村6组召开户代表会,并在会上宣布了对黄某进行责令辞职的处理决定。
由于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故我镇通过书面方式答复于您,如有疑问,请拨打芦葭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28-27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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