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了,我结婚快10年了,现在想回来跟我爸妈了户口分开,现在还分得开吗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您反映,您的户籍在简阳市石桥镇。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文件)第十三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房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一套住房只能登记一户”。第十七条:“〔立户材料〕(一)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住房证明;(三)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住房立户提供);(四)房主同意立户的声明、经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城镇地区无房证明。(本市农村地区居民,租赁城镇地区成套住房的提供)”。
由于没有您的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