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成都星海文化培训学校的一名任课老师,由于公司的薪酬制度在招聘时企业方未给应聘者实话讲清楚,导致员工每个月的工资都被无故扣除20%(还有社保是在转正半年后才买的)。由于最近疫情影响,公司突发通知给校区负责人,说的1月份的工资延后一个月再发,其实做员工的也理解这个困难时期企业延迟几天或者发放一部分工资。公司的这种做法到底对嘛?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就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夏如下:
1.关于“社保是在转正半年后才买的”的问题,请到社保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咨询,成华区社保局咨询电话:84333775;
2.关于“员工每个月的工资都被无故扣除20%”与“受疫情影响1月份的工资延后一个月再发”的问题,可在公司注册地或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成华区仲裁院立案咨询电话:84385087;
以上情况成华区人社局已于2020年2月19日11点2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