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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复工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2-03 14:46 已回复

企业要求复工,从早上到现在没有看到任何消毒,没有任何测体温?该有的消毒措施都没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2-05 16:00

来电(信)人,您好:
您所反映延期复工相关事宜收悉。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节后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全市学校开学、机关和企业单位复工等有关事项已于2月1日发布通告(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0第3号): 
一、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在蓉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培训机构等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既定部署,不得早于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前开学。各学校开学前,不组织任何线下教学和集体活动,提倡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视成都市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全市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行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尽量少集中、少开会,采取分散办公、居家办公、网络办公等多种形式,科学合理做好工作安排。 
三、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有关要求。要把职工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报市、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有序组织复工。 
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进一步科学调配力量,着力加强保障,继续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护市场主体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谢谢您的来电(信)。涉及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请通过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chengdu.gov.cn)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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