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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军残证坐公交的事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1-28 17:12 已回复

请问彭州市公交公司为什么规定军残一、二级免费坐,(军残等级十年前就分一到十级),其他伤残等级都不能享受免费乘坐,同国务院的军残优抚条例严重违背,(下位法超越上位法),请你们领导安排相关专业人员组织你们领导认真负责的学习一下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拿到公权力让军残人士回到地方还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国经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2-04 09:2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彭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我市公交体制改革后唯一的合法运营主体,其实行的优惠政策均严格遵守彭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伤残军人以及非军残疾人员乘坐公交车的问题,我司严格按照《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特定人员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规定的通知》成交发〔2012〕537号文件要求,落实优待政策,一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6条的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不分等级。二是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36条的规定,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持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坐我市公交车,且随行的一名陪护人员可免费乘坐同车次公交车。
针对特定人员免费乘坐我市公共交通工具的有关规定,我司于2月1日再次对全部公交驾驶员进行了宣贯,要求各车应班驾驶员落实好优待政策,切实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如有其他关于公交的意见建议,欢迎监督举报并拨打我公司投诉建议电话:028-83751773,我公司将不遗余力,解决您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公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经济、优质、绿色”的乘车环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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