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领导您好:
公司于2019年7月左右用本人信息办理了两张联通的电话卡,用于公司销售部门拨打推销电话(如果不配合公司办理电话卡会被辞退,本人为了保工作,被迫配合办理),后续该号码被标记骚扰电话并封,本人从未使用过该号码。
公司于2020年1月2日被公安机关查封,电话卡也被公安部门没收,其前往联通营业厅欲注销电话卡时,工作人员让其将电话卡携带至营业厅才可注销,现电话卡在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其无法要回电话卡,要求联通公司注销电话卡并停止扣费。
电话号码:13060050361、15682105172
一、投诉号码:13060050361/15682105172,机主姓名:龙浩,与申诉者信息一致。
二、客户有本地投诉记录。客户于2020-01-15 09:28:21向10010反映上述问题,经查,用户号码均为2019-09-24 13:09:08局方停机,用户为集团号码 此情况请公司客户经理核实处理。根据公司文件局方停机的用户,需要做资料变更后,在无纸化需要把身份证正反面、通话记录、密码、小卡号、缴费记录需要上传到无纸化上。用户无法提供小卡,我方无法为用户开机,已向用户解释,用户不认可。
三、问题核查:经核实,用户证件51010719890501261X号码下有:13060050361和15682105172两个在网号码,均于2019-09-24局方停机。根据工信部相关文件要求,电信运营商有义务对发展用户的身份实名信息、呼叫频次、用途使用等进行监控与治理。对于发现使用异常或出现被公安机关、监管部门通报,或是其他用户通过工信部12321平台进行举报等情况进行查实。你的呼叫可能影响了其他客户的正常工作、生活,现对你的号码采取强制关停措施。如需开通,用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手机卡、近三个月5个通话记录到成都联通自有营业厅进行资料维护后,营业厅营业员报至市场部进行开机。联系用户,用户表示无法提供辅助信息,经上报,建议用户提供证件和手写委托书并自愿结清号码欠费情况下可申请开机后用户可携带证件前往营业厅办理销户业务。用户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