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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拆迁政策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1-19 08:26 待解释

领导,您好:

    空港新城人员安置,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因读书将户籍从集体组织迁出的在校学生或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迁户家庭中的家庭成员。

其中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这条是要有编制的才算还是只要在这些上班都算??合同工也算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1-20 09:39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简府发〔2017〕 26号文件第二十三条第(三)点“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因读书将户籍从本集体经济组织迁出的在校学生或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户家庭中的家庭成员”执行,关于“聘用”的解释权不在我单位。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未能进行电话联系。如仍有疑问,可咨询空港新城管委会,咨询电话: 028-27250610。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0-01-20 11:31

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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