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基层公务员,为了提升个人修养和素质,我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早前人事部有政策要求:“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在其取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习费用给予支持。”请问我省在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政策,在学习时间和学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