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在2019年上半年达州市教师公开招聘中,大竹县人社局在附件职位表中明明是公办学校教师,只是在备注栏写到四川师大附属大竹实验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截至到目前这所学校还没有注册登记,且未表明有服务期限;招聘后大竹县政府滥用职权让新招聘的18名教师强制安排到民办学校:大竹县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上班,并且威胁老师还得必须签订6年的支教协议,作为政府这样把新招聘公办教师强制威胁必须到这所民办学校学校上班好吗?大竹县政府在12月份后面甚至出台了什么《大竹县公办教师交流到民办学校任教管理暂行办法》里面既然让新招聘教师必须在这所民办学校待6年,而且这个管理办法还只是针对这一所民办学校,关系真好啊!!!
杭州政府现在已经出台文件要求公办教师有序的从民办学校退出,达州市在2014年也进行清理了民办学校里在编教师,为什么达州市大竹县政府还要强制要求在编教师到民办学校:大竹县川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上班?难道为了自己的政绩就可以人民的利益,公开招聘的在编教师不是让你们拿去送人情、做交易的。请求让这18名在编教师回原招聘编制学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