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41我开车在318线与文昌街十字路口过红绿灯时,当时我在中间车道直行往车站方向,车速大概有四五十码,对面车牌号为川A60J7B的出租车要左转往文昌街方向,他驶过斑马线时闪了一下灯,我这边因为车速不慢,且我是直行车优先于转弯车,所以我就闪了三下灯,示意我要先过,没想到这个出租车仍然强行在我前面转了过去,最恶劣的是,他在转到我车前面时居然往右打了点方向,朝我车的方向迎面过来,然后左转过去,明显是想吓我一吓,当然我也踩了急刹车。这种行为太恶劣了,试想我要是反应慢点或者是刹车不灵敏的话,可能就撞车了。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危险驾驶!以上描述有行车记录仪视频为证!我们经常在路上看到出租车乱冲乱转横冲直撞,有时真的很影响我们在路上的正常驾驶,希望领导和有关部门能抓一下这种不守规矩的出租车!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您反映的2020年1月15日下午15时41分左右开车在318线与文昌街十字路口过红绿灯时,您的车处于直行,川A60J7B的出租车处于左转往文昌街方向行驶,在辆车通行时,在双方闪灯示意先过时,该出租车没有遵行直行车辆先通过的原则,并且出租车存在故意打方向盘影响您行驶的情况。邛崃市公安局立即对该事件开展调查,并且通过您提供的车牌号码,联系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以及该出租车驾驶员到邛崃市交警大队重管办接受调查谈话,经了解核实,出租车驾驶员在通过该路口时,由于人车较多,在避让其他车时,给您造成了不便。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与您取得联系,要求您将行车记录仪带到交警大队来作为取证凭据。您表示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他们已经对该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和处罚,您也表示不再追究。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月17日14时,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满意。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