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三台县向阳镇双乐乡二村的村民,我们村养鸡场是前仁村长办的站了土地二,三年不给土地款,请问这是当官的权利吗?
刘少林:
您好!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三台县景福镇双乐乡五泉山村养鸡场于2017年6月开工修建,2018年8月竣工正式运营,占地70余亩,村民签订合同租金为360元/亩,部分村民于2019年底已领取了土地租金,截止2020年2月村民陆陆续续领取了土地租金,部分未领取土地租金的村民,可直接在养鸡场管理者处领取。
根据您留下的联系方式(15928087604),我单位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于您。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解释工作,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拨打0816-5820075。
感谢来信。
三台县景福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