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本人青江荣华25组吴启江于1998年在清江镇菌源街购得地基自建两门面房,房建完后政府叫我把一切税交完和办产权证的费用还有身份证复印件政府统一办理。我当时不在家但每次回家去政府问都是查一查或是换届了,或是当事人不在为由一直到现在我也没见产权证。请问领导我这怎么办?我也到二办去问过,一科长说你费用交给政府叫政府给你办,可清江政府说现在办不动产证需要我自己出钱,以前交的费用远远不够,你说这种人还配在政府部门为群众办事吗?
吴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网上的留言后,官仓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上世纪90年代清江镇进行小城镇建设期间,出售部分小城镇征地的土地给村民进城建房,村民向原清江镇缴纳了征地款、配套费、办理两证款。当时由于要取得国土部门征地批文需个人缴纳1户500元左右费用,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需个人缴纳3000—4000元费用,而大部分人员未能按时缴纳以上费用,因此该区域内的房屋中,现在存在部分双证齐全的人员、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的人员、只有征地批文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人员和没有征地批文的人员。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目前未能完成两证办理的人员诉求强烈。对于没有征地批文的人员,受现行政策约束,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对于有征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的人员,要办理两证,按现行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后可以办理两证,街道办将积极对接县级相关部门,请求职能部门给予指导办理两证。
三、沟通情况
街道办工作人员于2020年1月16日下午3时40分左右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向您告知了调查情况和下步处理措施。
金堂县人民政府官仓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