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新闻联播节目中看到,北京最近在政府职能部门中推行“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认为该机制非常好,是否能在成都地区推广。特别是其中的“跨地区、跨部门的事项,统筹调度市、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及公共服务企业办理。”
目前生活中,普通老百姓时不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老百姓并不知晓问题具体的处理部门、单位及处理方式,只希望能尽快处理,其中部分问题又涉及跨部门、多部门处理,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多部门协调。
比如目前成都施行的积分落户政策,该政策中要求要有稳定住所证明,即自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经过备案的租房证明。二手房的产权都是由买方自行办理,很快即能拿到,但新房只能等待开发公司办理,但开发公司对于产权办理又不积极,尽管政策支持购房人自行办理,但也需要开发公司配合提供资料,有的开发公司也不积极更明确表示不配合,对此购买了新房的购房人也无可奈何。
对此,建议积分落户政策中,要求稳定住所证明能否放宽对新房的限制,使用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表等证明文件,用作稳定住所证明。
2020年2月28日14时13分,您反映给我们的问题,我们已向成都市发改委反映。另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理(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1号)文件,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现2020年1月1日起,办法已失效。目前新办法正在进一步制定中,您可以直接登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政策制定情况,或拨打双流区积分窗口电话028-8581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