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和老婆结婚两年了,我是石板凳镇二组农村户口,我老婆是新疆阿克苏城镇居民户口,请问我老婆能把户口迁移到我这儿吗?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公安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石板凳“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现户籍四川省简阳市石板凳镇许家村2组,与市外妻子结婚两年多,且在成都市购买社保未连续满三年,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咨询市外夫妻投靠。
根据成公通〔2019〕36号文件,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二条〔市外迁入〕按照成公通〔2019〕40号文件,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三)投靠、收养人员,1、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有效期内居住证;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未满3年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因您与您妻子不满足结婚三年且办理居住证;成都市社保未连续购买满三年且办理居住证;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所以现在不满足市外夫妻投靠,不能迁移户口。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月17日14时50分与您联系告知。联系人:郭警官 联系电话:2761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