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滨路乱贴罚单,吃相难看,这些罚款有没有上交国库?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河滨路乱停罚单问题,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具体情况无法核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违法停放的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对于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书面告知驾驶人在15日内到邛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该文书上明确提示:“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中国、工商、建设、农业、邮储银行缴纳罚款。”所有账户均为邛崃市财政局国库账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是罚缴分离,只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缴纳均通过银行收取。
以上情况由于您并未留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致电028-88742071进行咨询。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