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平武镇玉林村,村委会以开发的名义,没有出示政府的手续,没有经过林权所有者的同意和协商,就私自毁林占用村民山坡林权,去询问村领导谈赔偿,村领导说没有赔偿。老百姓你们愿去哪儿告都行,我作为一名老百姓想请问一下是领导?这种行为他们是合法的吗?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就连一点儿补偿都没有吗?
2020年1月13日上午9点10分,平武镇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就网友反映的情况到玉林村找到村社干部并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村上由于帮助村民共同致富,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将山坡上的荒地开发出来发展产业种植桃树,青菜,豆子等,由于是荒地开荒有一部分费用,所以由村社干部向村民作了宣传,前三年由于没有收入所以没有补偿,三年后补偿每亩500至700元,盈利再分红。为了便于交通运输又开垦了一条路,占用了零星林地,林地补偿标准和占用土地一样三年后进行,并由社长作了占用土地和林地统计。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后于上午10时54分联系了网友并作了具体的解释,网友表示可能是因为家里老人和村社干部沟通出了点小问题,对我们平武政府给出的解释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