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在邛崃高宇南湾楼盘摇号购买商品房一套,当时在签购房合同时,销售人员未告知中间还夹了一份物业管理合同,在销售人员的不停催促下(下来还有业主说有的销售告诉他不签物业合同就不准签购房合同),不清楚不明白的连物业合同一起签了,事后在和其他业主的交流中才知道此事,物管费高达2.18/平方/月,车位管理费60/月。请问,这个物管费为何没有公示或者不敢公示,为何签的时候不告知,如果当时告知我,我绝不会签。现在几百户业主怨声载道,几代人的积蓄买套房为何遭遇这样的天价物管费。众多业主了解了邛崃各个楼盘的物管费,现在请求主管部门出面进行协调,降物管费降为1.6/平方/月,车位卫生费30/月,请政府为南湾的534户业主维护权益。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高宇南湾小区由邛崃市竹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关于您反映的物业费及停车管理费收费标准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根据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2017年4月10日,邛崃市发改局会同邛崃市房管局依法制定了《关于邛崃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邛发改〔2017〕48号),明确我市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一级无电梯0.4元/米2·月,浮动幅度±15%;二级有电梯0.95元/米2·月,无电梯0.60元/米2·月,浮动幅度±15%;三级有电梯 1.35元/米2·月,无电梯 0.85元/米2·月,浮动幅度±15%;四级有电梯 1.90元/米2·月,无电梯 1.25元/米2·月,浮动幅度±15%;五级房产管理部门对服务等级进行核准,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备案。经查阅该小区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18元/㎡/月,车辆停放服务费为50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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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