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幸在公告栏看到高新区石板凳街道先锋三社此公示表,其2019年度总共租金收入约为2.44万元,还有不有其他收入呢?另外,其租(住)土地的面积是多少,是按月算,还是按年算,是多久签订的合同,签订合同的期限是多久?有没有约定其租金随生活水平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先锋村租地是由原华夏水利厂傅某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租期为2018年1月1月至2027年12月31日,租地13.607亩,租金为1200元/亩,剩余8071.6元是啤酒厂其他零星租赁收入。
因您未留相关联系方式,高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无法与您联系。如有疑问,可以具体咨询高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城镇建设办,咨询电话:13882979808。
首先感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另外的疑问就是150、250元/年房屋租金、1000元/年土地租金是否符合2019年的生活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