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锦江区干槐树街10号院于2029年1月4日凌晨12点14分按门铃,守门叔叔开门后,索要2元开门费,之前一直都是12点之后开门1元,并且只有租客给钱,现在是23:30-12:00给1元,12:00以后给两元,除了上夜班不给钱,其他所有人都要给开门费,我们是业主,每个月也按时缴纳物业费。今天守门叔叔还威胁我说:“如果我要是不给开门费,不给我开门,开了就跟我姓。”我已全程录视频,对于是否收取开门费事宜并没有进行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也没有收到类似的相关文件,就在墙壁上贴明显示要收取多少多少的开门费,所以针对这个事宜我想问下,这样做合理吗?守卫叔叔对我说的话算威胁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书院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书院街街道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福字街社区工作人员前往院落了解情况。经查:干槐树街10号院为四川报业集团于80年代修建的单位职工住宅小区,无专业物管,院落管理均由业主选举产生业委会成员,代表业主执行院落管理。目前,业委会根据院内情况,制定开门时间为早上6:30分,晚上关门时间为11:30分,夜间业主进出小区均由门卫负责开关门,并收取夜间开门辛苦费(11:30-12:00收费1元,12:00以后收费2元,报社在职职工夜班回家不支付)。该标准制定时已在院内上墙公示,公示期间均无小区业主提出异议,现该制度已执行数月。
社区已要求院落业委会加强门卫管理,做好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同时,也请您对门卫工作予以理解,与门卫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友好的相处,支持并遵守院内各项制度。如有任何异议可向业委会提出或联系社区协调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